达川区人民医院

达川区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询价采购公告
2020-04-29 14:53:05   来源:     作者:  点击:

达川区人民医院根据医院学科发展的需要,拟对尿碘元素自动检测等进行询价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达川医设采(询)【2020】03号
二、项目名称:肾内内分泌科开展尿碘元素自动检测、尿液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NGAL)测定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项目内容:
         1、尿碘元素自动检测
          基本要求:检测限:<5ug/L,线性误差:RSD<5%,精密度:变异系数<10%,透射比示值误差:不超过±2.0%τ,透射比重复性:不大于±0.5%τ,比色杯的配套性:不大于±0.5﹪τ。
            2、尿液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NGAL)测定       
          基本要求:方法学为荧光免疫法,检测结果时间《=15min,检测范围:10~1500ng/ml,精密度:CV≤15%,批间精密度:变异系数CV≤15%,具备三个及以上水平质控,检测试剂卡可在室温保存,且试剂有效期≥24个月。
       备注:以上项目,医院只采购试剂,配套检测设备及质控由供应商提供方案。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并提供下列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将附件1打印并签字盖单上交);
    2、投标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企业法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5、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6、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消字号产品用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
    7、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8、投标人联系方式,便于咨询相关产品性能及售后支持等问题。
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
六、投标文件制作:
1、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密封袋封面写明“达川医设采(询)【2020】XX号投标文件”字样,密封袋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密封以投标文件不外露直视为限。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产品资料:(实质性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主要参数及功能说明(附彩页)
生产厂家
医疗器械注册证号
备注
 
 
 
 
 
 
 
 
 
 
                                                                                                                
八、报价:
   1、一次性最终成交价(报价文件需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包括设备安装、运输(包括现场搬运、吊装、就位等)等其它一切费用。注明免费质保范围及时间,有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维保响应时间,质保期后更换配件及服务收费等。 
2、报价文件统一按“投标产品资料”要求把内容填报齐全,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九、采购文件获取、开标及结果公示:
1、采购文件请登陆达川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xyy120.cn/)自行下载获取。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医院择时进行开标。
3、询价结果在达川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xyy120.cn/)公示。
十、评标方法:
1、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第五条所列内容)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鲜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2、定标方法: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评分因素主要有:产品价格、产品性能指标(质量及品牌)、供应商综合服务能力、售后服务及学术支持等,请各供货商尽量提供详尽的证明材料。
十一、中标及服务承诺:
1、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来我院签订合同及质量承诺书,逾期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2、实行供应商送货制。中标供应商必须按我院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接通知15天内)送货到医院,并承担一切费用。供应商通过货运公司送货的除需付清长途运输费用外,还须付当地货运公司到我院指定地点的各种搬运费等费用,并在货运单上注明送货到我院设备科库房或其它指定地点。
3、严格按中标产品的生产企业、规格型号验货,不得随意改供其它生产企业的产品及规格型号,否则将拒绝验收入库。
十二、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医院相关财务制度和合同要求付清货款。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标投标文件必须完全密封并写明“XX投标文件”字样,可当面递交或特快专递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邮寄)至达川区人民医院设备科。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十四、监管与采购联系方式:
1、相关单位和个人对我院采购公告及方式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异议具体事项和内容、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分别反馈至医院设备科和纪检监察科。
设备科:     0818-3322968   联系人:李先生、练先生。
纪检监察室: 0818-3322961   联系人:张先生、高女士
单位名称: 达川区人民医院
地   址: 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汉兴北街700号
 
 
 
 附件1
承诺函
_达川区人民医院_(采购人):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投标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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