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人民医院

达川区人民医院胃肠镜维修保养询价采购公告
2020-07-03 21:32:16   来源:     作者:  点击:

 

达川区人民医院根据医院学科发展的需要,拟对我院消化科使用的胃肠镜维修保养进行询价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达川人医设采(询)【202022

二、项目名称: 胃肠镜维修保养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询价采购项目实质性技术要求:

(一)胃肠镜维修保养

1、维修保养内容:奥林巴斯GIF260J 1支、奥林巴斯GIF260Z 1支,奥林巴斯PCF260QZ 1支。

2、供应商应对维保设备清单内的所有设备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专业性的维护保养,除点检外,还应对维保设备的安全性、符合性等项内容进行检测,确保维保设备符合原厂质量标准及国内相关检测标准的要求。

3、维保方应将专业性维护保养及检点的具体方案、检测项目、检测内容及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交院方存档。

4、维保方应将维保设备每次故障检测、维修、配件更换、维修后的检测报告、验收结论等相关资料交院方保存。设备给修中所需更换的配件必须保证为奥林巴斯原装原包全新配件,并将更换配件的合格性证明文件交院方查验存档。

5、维保设备清单包括的产品如果在自然损耗以及按照国家要求的清洗消毒方法的情况下发生故障,供应商应进行无条件维修。有关维保设备的正确操作使用方法、特别是清洗消毒方法及流程,维保方应向院方提供。并要求维保方对院方相关操作使用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并经维保方确认培训合格后,院方操作使用人员方可上机操作使用。严禁有章不循,违章操作。

6、如果采购人有属于本项目内所列的设备发生故障需要维修时,在服务期内采购人享有优先获得备用品的权利,为确保院方工作正常进行,维保方应在维保设备出现故障需返厂维修时,原则上24小时内(特殊情况除外)维保方应向院方提供奥林巴斯原厂周转镜。维保方应对院方维保设备享受维修优先、备品优先及周转镜优先待遇。

7、供应商需向院方提供维保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并确保通讯7*24小时全天候畅通。

8、本项目的维保期限为一年。

9、在维保服务期内,维保方为采购人就本维保服务设备清单中所列设备提供远程和现场的应用方案支持。维保方应指定不少于一名工程师专门负责采购人的内窥镜维修和清洗保养培训工作。如指定工程师有变更,维保方另行通知采购人相关变更情况。周一至周五和周六上午,一旦采购人的本维保服务 设备清单中所列的内窥镜出现问题,工程师保证在1小时内电话响应,48 小时内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并提供每周24小时×7天的电话支持服务.

10、在维保服务期内,维保方为采购人就本维保服务设备清单中所列设备提供3次设备的点检服务。

11、在维保服务期内,维保方负责采购人就本维保服务设备清单中所列设备的运输费用,并在收到设备后,在配件齐备情况下10个工作日修复。

12、采购人本维保服务设备清单中所列设备的有一些可能存在故障隐患、潜在风险或安全隐患的老化部件,维保方应及时更换新的零配件,避免因部件老化引起的故障,确保维保设备的完好率。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并提供下列资格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资料:(实质性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并按顺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将附件1打印并签字盖单上交);

    2、投标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企业法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合法证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为参与投标公司的工作人员,提供缴纳的社保证明)

    6、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消字号产品用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

7、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和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

8、承诺函

9、投标人联系方式,便于咨询相关产品性能及售后支持等问题地,未提供联系方式的供应商,影响评标结果的,投标人自负。

六、投标产品资料及报价:(实质性要求,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

 

主要参数及功能说明(附彩页)

 

生产厂家

 

医疗器械注册证号

 

备注(挂网流水号或其他医院成交价发票复印件)

1

xxx

xxx

 

 

彩页必须提供

XXX

XXX

 

1、投标产品报价:一次性最终成交价(报价文件需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包括投标产品安装、运输等其它一切费用。

2、详细说明投标产品免费质保范围及时间,有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法,维保响应时间,质保期后更换配件及服务收费等。 

3、投标产品资料内容填报齐全,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七、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供应商资格实质性要求资料和投标产品报价资料请按顺序装订。

2、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4、投标文件内容应标注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至少提供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便于专家评审和档案保存。

     5、所有投标文件资料封装在一个文件盒内,文件盒周围可拆封处必须完全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密封袋封面写明“达川医设采(询)202022号投标文件”字样,密封袋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密封以投标文件不外露直视为限。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采购文件内容获取、开标及结果公示:

1、采购文件内容请登陆达川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xyy120.cn/)自行查看获取。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后,医院择时组织医院招标小组专家和监督代表开标评选。

3、询价结果在达川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xyy120.cn/)公示。

九、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71017: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标投标文件完全密封后现场递交到医院3号楼11-5设备科;

2)投标文件完全密封后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达川区人民医院设备科,邮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3)选择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的供应商须在投标资料邮寄外包装上注明是投标资料,以免误拆,影响专家评审,不注明的影响投标结果,供应商自负后果。

十、评标方法:

1、资格审查: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第五条所列内容)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鲜章),并按上述顺序装订。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2、定标方法: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中标。评分因素主要有:产品价格、产品性能指标、使用科室需求、供应商综合服务能力、售后服务及学术支持等,请各供货商尽量提供详尽的证明材料。

十一、中标及服务承诺:

1、中标供应商接到中标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来我院签订合同及质量承诺书,逾期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2、实行供应商送货制。中标供应商必须按我院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接通知15天内)送货到医院,并承担一切费用。供应商通过货运公司送货的除需付清长途运输费用外,还须付当地货运公司到我院指定地点的各种搬运费等费用,并在货运单上注明送货到我院设备科库房或其它指定地点。

3、严格按中标产品的生产企业、规格型号验货,不得随意改供其它生产企业的产品及规格型号,否则将拒绝验收入库。

十二、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医院相关财务制度和合同要求支付货款。

十三、监管与采购联系方式:

1、相关单位和个人对我院采购公告及方式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异议具体事项和内容、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分别反馈至医院设备科和纪检监察科。

设备科:     0818-3322968   联系人:李先生、练先生。

纪检监察室: 0818-3322961   联系人:张先生、高女士。

单位名称: 达川区人民医院

    址: 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汉兴北街700

 

  附件1

    承诺函内容

_达川区人民医院_(采购人):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投标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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