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竞争性磋商确定两家广告公司为标识标牌及广告宣传项目定点协议单位,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和工作场地,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供应商须提供的书面材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供应商基本情况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的广告全套资质证明;
3.供应商代表应具有: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供货商项目报价表,报价按项目要求及清单填报。
5.供应商需书面承诺交来的所有资质,皆为原件或复印件,且真实有效,如有造假行为或授权纠纷,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供应商需提供响应采购文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承诺函,如若虚假,一经核实,将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并保留向政府采购部门举报的权利。
以上除要求提供原件的以外,其他资质可提供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
三、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包括:各类临时标识标牌制作及广告宣传。
2. 项目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开标形式与评分办法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评标。
2.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本项目自2021年8月17日08:00至2021年8月23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期间持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在达川区人民医院3号楼10-10报名签到,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26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达川区人民医院3号楼10-10,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13778367334
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汉兴北街7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