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科学地开展药物临床试验,保护受试者权益和保障其安全,促进我院医疗和临床试验科学、健康地发展。根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赫尔辛基宣言》、《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等的要求,在2018年3月1日成立了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后因工作需要或人员变动,相继调整了2次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成员名单。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工作由主任委员负责,日常工作由秘书负责。
主任委员:刘海波
副主任委员: 蒋 军、邓寿明
委 员:牟婷、李述斌、周翔、王前、李培彦、江春玲、郑红、邓安彬、安艳、邓钦文、翟雪玲
秘 书:谢恒元、田忠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8:00-12:00 14:00-17:00)
办公室电话:0818-3322958 秘书电话:15884733481、13679060936
邮箱:287715833@qq.com、157790578@qq.com
传真:0818-3322958
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医院2号楼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63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