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白内障复明救助工作的通知
一、救助任务及时间节点
2024年达川区困难白内障复明手术救助任务150例。该救助项目救助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 12 月 31 日止。
二、救助对象及条件
白内障复明手术救助项目救助对象为达川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直通车”项目筛查诊断的白内障患者,符合《达州市达川区十大民生救助制度》白内障复明手术需求者及各级残联信访求助的白内障患者,且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达州市达川区户籍;
(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低保户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人员;
(三)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三、救助资金
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和医疗救助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由达川区残联按每例(单眼)限额 1000元给予救助。
其中:个人自付医疗费低于限额标准的,每例(单眼)按患者实际自付医疗费救助;个人自付医疗费高于限额标准的,每例(单眼)按限额标准救助。救助资金结算后转定点(承接)机构,不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
四、救助流程
( 一 ) 申 请
在户籍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社会救助窗口申请。填写并上传社会救助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诊断证明、其他家庭经济困难人员出具经济状况承诺书。
( 二 ) 审 批
审批工作按照社会救助大平台相关审核审批要求执行。
( 三 ) 救 助
白内障定点(承接)机构核实社会救助大平台审批情况后,通知白内障患者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到机构接受白内障复明手术救助。
五、收费标准
患者安装残联指定进口硬晶体的住院费用全免,若安装其他高于标准的晶体自费补晶体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