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人民医院

CRA工作指引
2022-08-23 10:33:44   来源:     作者:  点击:

目的  明确临床监查员(CRA)的工作职责与范围。
范围  适用于本机构所有临床试验。
操作规程 
1. CRA是申办者/CRO与研究者之间的联系人,其资质要求:应为医学、药学、护理等相关专业,接受过GCP 等法律法规培训及临床试验技术规范培训,并且提供有效证书和申办者/CRO的委托书。
2. 项目启动前
(1) 研究现场的评估:应了解相关科室的资质、人员、设备以及过去承担临床试验的经验。
(2)熟悉我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运行规定、伦理审查申请等事项。
(3)协助研究团队参加研究者会议。
(4)与主要研究者(PI)确定研究团队的组成人员名单,收集研究人员简历、GCP证书等文件。
(5) 确认试验相关文件已递交伦理委员会审查或备案,并获得批准。
(6)与机构办公室联系获取我院检验检查的质控证明、年检报告和实验室正常值范围等文件。
(7) 确认已签署临床试验合同,并在15日内向本机构提供试验首笔启动经费(注明****临床试验项目名称)
(8) 确保临床试验相关物资、试验用药品等已运送到位,并与研究人员做好交接。
(9)参考GCP规定的文件目录建立试验项目研究者文件夹、项目文件夹、药物管理文件夹等(详见临床试验申办者须知)。
(10) 与机构办公室和PI确定项目启动会召开时间及地点,并通知研究团队参会。
(11)向机构办公室和PI提交启动会培训课件(电子版)。
3. 项目启动时
(1)召开项目启动会
 ① 布置会场,准备电脑、多媒体等仪器和试验方案幻灯片及其他相关文件,试验用品展示等。
② 确保试验方案、试验流程及注意事项均给予充分的介绍和培训。
 ③ 做好会议记录,对提出的意见和问题给予反馈。
 ④ 启动会结束,敦促PI完成研究授权表、培训记录等文件的签署。
(2)根据研究授权表进行专项培训:IVRS,EDC,随机系统,中心实验室标本处理,药物管理,SAE处理及报告,CRF及其他相关记录表的填写等。
(3)向机构办公室、检验科申请办理相关免费检验检查申请单。
(4) 首笔经费到位后方可招募受试者。
4 项目进行中
(1)培训、文件更新、协调工作
① 对新加入的研究者提供充足的培训,并做好授权记录。
② 对研究团队进行再次培训(如试验方案及流程、知情同意书等更新)。
③ 试验方案及流程、知情同意书等文件修改,SAE、年度进展、方案违背等报告均需先到机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转交伦理委员会。
④ 及时获取我院检验检查的质控证明和实验室正常值范围的更新件。
⑤ 确保研究者收到最新的研究者手册、方案等文件。
⑥ 保障试验用药品、物资的及时供应。
⑦ 督促做好各种设备的有效期检查及定期校正。
⑧ 督促研究者完善各种记录,督促研究者及时填写CRF。
⑨ 给研究者和机构办公室及时提供每次监查报告和研究简报。
⑩ 协助研究者完成年度报告并提交伦理委员会和机构办公室。
(2)方案依从性的监查
① 核实入组病人是否符合最新方案的要求。
② 核实研究者是否按照试验方案和研究者授权表进行相应的操作。
③ 如存在GCP、试验方案、相关SOP等违背,及时与研究者沟通商定相应的措施来纠正,并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给予适当的培训。
(3) 知情同意书的监查
① 核实所有的受试者在试验前已经签署知情同意书。
② 核实知情同意书的空白处是否已填写完整准确。
③ 核实所签版本是否正确,是否按照要求签署各版本知情同意书。
④ 核实受试者和研究者的签字和日期。
⑤对于不能读写的受试者,确认知情过程操作是否恰当。
⑥ 对于特殊人群受试者,确认知情过程操作是否恰当。
(4)原始资料和CRF的监查
① 确保方案要求的数据在原始资料中完整准确地记录。
② 确保CRF 中的数据与原始资料一致。
③ 核对试验药物和治疗的变更在原始资料中有准确的记录。
④ 核对不良事件、伴随用药的记录。
⑤ 核实严重不良事件按照要求得到处理上报并备案。
⑥ 核实以下情况在原始资料和CRF中得到及时、准确的记录:剂量改变、治疗变更、合并用药、伴发疾病、检查遗漏、失访、退出未完成访视的原因等;核实原始资料中记录人员变更、方案违背等。
(5) 试验用药品的监查
① 确保充足的试验用药品及药检报告齐全。
② 确认试验用药品只发放给符合试验方案的受试者。
③ 核对受试者用药日记,评估受试者用药依从性,确保偏差在原始资料中有准确记录。
④ 核实试验用药品的运输,接收、储存、发放、使用、回收、销毁等过程符合相关SOP,并确保有完整的记录以及交接双方的签名。
(6)数据管理
① 确认所有的CRF均有研究者签名,主要研究者审核并签名。
② 回收CRF并签名确认。
③ 所有的CRF回收后及时和数据管理员做好交接工作;并及时协助研究者回答差异报告。
(7)其他
① 配合机构敦促申办者/CRO根据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试验经费,并提供汇款凭证和经费明细。
② 在试验的整个阶段配合稽查、视察、机构质控等工作。
③ 确保新老监查员做好交接(若试验任何阶段更换监查员)。
④ 结束监查一周内向机构办公室和相关研究者提交监查报告,反馈试验过程的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5 项目结束
(1) 对原始资料、CRF、知情同意书等重要文件进行最后核查。
(2)尽快协助研究者整理项目文件资料到机构资料档案室归档,并进行剩余试验用药品、物资的回收。
(3) 确认分中心小结、总结报告已交机构办公室存档。
(4) 协助召开研究总结会。
(5) 向机构办公室反馈试验药物上市信息。
(6)分中心小结盖章前所有试验经费必须到账。
参考依据  《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NMPA,2020年)

附件  临床监查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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